县委书记指导政协提案工作
近日,自治县委书记郭正强就县政协八届五次全会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我县政协全面推进提案协商办理,把委员提案转化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生态更加良好、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指明了方向。
自治县政协八届五次全会共收到委员提案31件,提案委员会依照《提案工作条例》予以立案25件(其中内容相近并案1件);作为委员建议意见3件;不符合《提案工作条例》,不予立案3件;立案率为 80.60%。本次委员提案覆盖面比较广,主要涉及经济建设9件、政治建设4件、社会建设7件、生态文明建设4件,委员建议意见3件。提案重点为农业和农村工作,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公民法制教育等方面。
3月9日下午,提案委员会专题组织召开提案委成员会议,就自治县政协八届五次委员提案进行集体会商,确定提案承办单位共15个;根据《政协四川省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认真协商遴选出重点提案3件,并报请主席会议审定同意。即:《关于加大对县第二水厂水源地保护力度的提案》、《关于加快马边天然气管道建设进度的提案》、《关于开展县城区污水收集干管及配套支管改造建设的提案》。
庚即提案委将已立案的委员提案呈送县委主要领导审阅,3月13日,县委郭正强书记对自治县政协八届五次委员提案作出了“提案和建议针对性强、措施具体,请政府党组认真研究、落实办理、整改责任;请政协党组加强对办理和整改情况督办力度”的重要批示。
为切实落实书记重要批示,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提案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大履职力度。一是认真交办委员提案。力争于3月20日前分别送交县委办、政府办;二是组织开展承办人员培训。提案落户后及时组织承办单位经办人员培训;三是对口分解提案协商办理。将24件委员提案按职能分解到政协各专委会,由各专委会对口协商督办、协办;四是组织开展协办、督办。在委员提案办理期间,按时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开展协办、督办(集中督办1次、分散协督办2至3次以上);五是抓好重点提案的视察。围绕己确定的3件重点提案,积极开现场督办与视察2至3次。切实提升委员提案办理质效,真正把委员提案办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稳定的助推器,让政协提案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